郑 州 大 学 西 亚 斯 国 际 学 院
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剧、歌剧方向)对口招生考生须知
一、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面向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招收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剧、歌剧方向)对口招生本科学历50名,凡中等职业学校的戏曲、影视、舞蹈、声乐、钢琴考生按对口音乐(16类)参加报名和文化课统一考试。
二、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进行,考场设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学院歌剧音乐剧学院教学楼(贝多芬楼)。
三、考试时间
2014年4月26日- 4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四、考试内容
1.声乐(歌曲或戏曲选段) 2.表演(自选或抽题小品) 3.舞蹈或戏曲身段
4.朗诵(自选散文.诗歌片段或现场抽题) 5.视唱(现场抽题)
考生可从声乐、舞蹈、表演等任选一项作为主考项,主考项满分200分,主考项以外的各项每项满分100分。总分600分。
五、文化课考试及录取办法
文化课参加全省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时按考生文化成绩加单考专业成绩的总分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六、考试程序
1、考生持省辖市、五个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领取《考生登记表》考生须逐项认真、准确地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内容,要求字迹清晰、笔划工整,并粘贴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2、考生领取考号,等候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
3、考生将歌谱和音乐伴奏带提前交工作人员。
4、进入考场后,先进行声乐、朗诵、表演考试,然后进行形体考试,最后进行视唱练耳考试。
5、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
七、入学复查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复查,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处。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专业分数和合格证在考试结束一周后按考生登记表中填写的邮寄地址寄出。
2、在登封鹿鸣山庄考试期间我校每日安排有学校的大巴,考生按我校在鹿鸣山庄招生点工作人员安排免费乘车。
3、考生若自行乘车到校,可在郑州新南站乘坐到新郑的城际公交,到终点站新郑北关汽车站后换乘1路公交车到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人民路东段168号 邮编:451150
电话:(0371)62606666(招生办) 62600862(歌剧音乐剧学院) 传真:(0371)6260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