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现下发相关说明,望各党总支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讲解、说明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我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方式和时间
2013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采取集中办理和个人办理相结合的形式。
1、集中办理的时间:
2013年5月27日——2013年6月30日
2、集中办理转出的具体步骤:
步骤一:毕业生党员前往各院系登记个人信息并领取个人的党关系档案,党总支通知学生6月30前回校领取介绍信;
步骤二:院系党总支根据个人信息集中开具校内介绍信→党总支及时到党办集中换取“省内(外)介绍信”。换取介绍信时请一并交纳“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步骤三:学生按期到院系党总支领取换好的介绍信。将介绍信和档案在有效期内转至新单位。
3、个人办理转出的时间:
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30日,期间每周一办理。
二、办理转出时需提供的证件与信息
1、本人亲自办理,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
2、 代办人办理,所需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新接收党组织的党委名称。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情况类别
1、对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再为毕业生党员保留党组织关系。
2、对未落实新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暂时转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3、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注意须与所接收的基层党组织取得联系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方能转出。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接收组织关系部门办理接转手续,避免介绍信丢失或过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原联系的工作单位不能落实,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回学校党办,改办有关手续。无故过期或丢失不予补办。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1、去本省:西亚斯学院党委(院系党总支代办)-→郑大党委组织部(校党办代办)-→省直工委或市、区(县)委组织部或省属高校党委组织部-→所去具体单位的党组织(去省属高校的此项省略)
例1:我院党委-→ 郑大党委(我院代办)-→河南省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党委
例2:我院党委-→郑大党委(我院代办)-→郑州市中原区区委-→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党支部
例3:转至银行机构、煤炭企业、军工企业的都要问清上级党委名称
2、去外省市:西亚斯学院党委(院系党总支代办)-→河南省高校工委(我院代办)-→外省、直辖市工委或市委、区(县)委组织部-→所去具体单位的党组织
例1:我院党委→河南省高校工委(我院代办)-→河北保定市安新县县委→老河头镇-→沈南村
例2:我院党委→河南省高校工委(我院代办)-→宝鸡市市委组织部→宝鸡市人才交流中心
五、关于转出党关系的其他规定
为避免出现预备党员无法按时转正等一系列问题,无法保证在校内过正常的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各基层党支部应督促毕业生党员在离校3个月内转出。如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以上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做出自行脱党处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学校保留党组织关系,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在保证能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下,由院(系)党组织同意,并在党办做好备案,保留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党委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